網路申報之會計師簽證案件,其查核簽證報告書應於6月30日前連同第8、9點規定之書表、附件資料寄交所在地國稅局分局、稽徵所或服務處,不必申請延期提送;逾6月30日寄送者,視同普通申報案件。(台北市國稅局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TOPCPA 的頭像
    TOPCPA

    正鼎裕祥會計師事務所(北投 士林 中山 松山 大同 淡水 台北市 新北市)

    TOPCP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